政府网站建设 今后纳入考核
- 作者:admin
- 发表时间:2014-12-20 17:36:01
- 来源:未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根据意见,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开办互动栏目的,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意见称,县级政府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今后,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开办互动栏目的,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意见称,县级政府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今后,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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